凡煙小說

第一卷 權利的游戲(中) (1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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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。”學士語氣堅定地告訴他,“現在嘛,我準備睡了。齊特,送這位年輕弟兄出去。”

提利昂

他們在緊鄰山路的山楊樹叢下稍事休息。提利昂撿拾枯枝,馬匹則啜飲山泉。他俯身拿起一根斷裂的枝幹仔細審視。“這個行嗎?我對生火這事兒不在行,以前都是莫裏斯幫我弄的。”

“生火?”波隆啐了口唾沫,“侏儒,你急著找死不成?還是你走得連理智都沒啦?生火會把方圓好幾裏的原住民通通吸引過來。蘭尼斯特,我還想活著走完這趟路呢。”

“那你倒是打算怎麽辦?”提利昂問。他把樹枝夾在腋下,繼續在稀疏的灌木叢中翻找。天剛亮,林恩·科布瑞爵士便鐵青著臉把他們送出血門,並明令禁止他們再度出現,從那時起,他倆便快馬加鞭地趕路,直到現在還沒歇息,害得他腰酸背痛。

“靠蠻幹殺出重圍是別想了。”波隆道,“但兩個人輕裝便行,總比大隊人馬速度快,也較不會引人註意。我們在山裏停留的時間越短,就越有機會安全抵達河間地帶。所以我說咱們應該加緊趕路,白天躲藏,夜間行動,道路能避就避,不要發出噪聲,更不要生火。”

提利昂·蘭尼斯特嘆道:“波隆,這計劃真是好極了。那你就自己去試試吧……到時候可別怪我沒停下來幫你挖墳。”

“你這侏儒想活得比我久?”傭兵嘿嘿笑道。他的笑容有個缺口,正是瓦狄斯·伊根爵士的盾牌撞掉他一顆牙齒的地方。

提利昂聳聳肩。“你要在夜間加緊趕路,這簡直就是想摔破腦袋。我寧可慢慢走,舒舒服服地走。波隆,我知道你愛吃馬肉,但這回要是我的馬死了,咱倆就只剩影子山貓可騎了……老實說,我認為不管我們怎麽做,原住民都會找上我們。這裏四處都是他們的眼線。”他伸出戴了手套的手,朝周圍風蝕的高聳峭壁揮揮。

波隆皺眉道:“蘭尼斯特,那我們就跟死人沒兩樣了。”

“真那樣的話,我也寧願死得舒服點。”提利昂回答,“我們需要生個火,這裏入夜之後冷死人,熱騰騰的食物不僅可以溫暖咱們的肚皮,還可以提振精神。你覺得這附近能打到什麽野味?萊莎夫人好心地給我們準備了豐盛的鹹牛肉、硬乳酪和幹面包大餐,但我實在不想在這裏咬斷牙齒。你知道,要找學士還有得走咧。”

“我能弄到肉。”一綹黑發之下,波隆的黑眼睛狐疑地打量著提利昂。“但我首先應該把你和這堆笨柴火丟在這裏,如果我把你的馬也帶走,那我逃脫的機會就會加倍。到時候你會怎麽做呢,侏儒先生?”

“八成是死啰。”提利昂彎腰撿起另一根木棍。

“你覺得我不會這麽做?”

“如果攸關性命,你會毫不猶豫這麽做。當初你朋友契根肚子中箭,你不就動作飛快,一刀把他宰了?”當時波隆抓住他的頭發往後一扯,匕首從他耳朵貫穿而進,事後他卻對凱特琳·史塔克說他的傭兵同伴死於箭傷。

“反正他也活不成。”波隆道,“更何況他大呼小叫個不停,把敵人都引來了。那天受傷的換做我,契根也會同樣行為……何況他算不上朋友,只是同行的夥伴。侏儒,你給我搞清楚,我幫你殺人,但那不代表我喜歡你。”

“我也只需要你幫我殺人。”提利昂說,“用不著你喜歡我。”他把懷中的木材扔到地上。

波隆嘿嘿一笑。“我得承認,你膽子夠大,不輸咱們傭兵。你怎麽知道我會替你出場?”

“我哪兒知道?”提利昂瘸著腿試圖生火。“我是孤註一擲。之前在旅店裏,你和契根他們一道把我抓住,圖什麽?其他人要麽是因為職責所在,要麽是為了主子的名譽,但你倆不是。你既沒有主子,也沒有義務,更沒有什麽寶貝榮譽,何苦沒事找事?”他取出刀子,削掉一根木棍的樹皮,用來當引信。“喏,傭兵是為什麽做事啊?還不是為了錢。你們以為凱特琳夫人會獎賞你們的協助,甚至給你們謀個差事。好了,我想這樣應該就行了。你有沒有打火石?”

波隆伸出兩根手指滑進腰間的小袋,丟出一塊打火石。提利昂在半空中接住。

“謝啦。”他說,“問題在於你不了解史塔克家的人。艾德大人既驕傲,又正直,凡事講求榮譽,而他夫人嘛就更別提了。喏,等事情結束後她當然會賞你兩個小錢,帶著嫌惡的眼神,一邊把錢塞到你手裏,一邊說幾句禮貌的話,但別指望她會給更多啦。史塔克家要的是有忠誠有勇氣,還得講究榮譽的人,而你和契根嘛,老實說,不過是出身低賤的人渣。”提利昂拿燧石敲擊匕首想生火,卻什麽也沒弄出來。

波隆哼了一聲。“小家夥,我看你這舌頭挺毒的,小心哪天給人割了叫你吞下肚去。”

“別人都這麽說。”提利昂瞄瞄傭兵。“我冒犯到你了嗎?那還真對不住……不過哩,波隆,你也搞清楚,你的的確確是個人渣。責任感、榮譽心、友誼,哪一樣是你有的?哼,不用費工夫想了,答案咱倆都知道。可你不蠢,我們抵達峽谷之後,史塔克夫人就用不著你了……但我用得著,何況蘭尼斯特家的人從不吝惜金子。所以,當我需要孤註一擲時,我就是猜你夠機靈,知道怎麽做對你最有利。讓我很高興的是,你的確夠機靈。”他將打火石和刀刃再度撞擊,卻依舊徒勞無功。

“拿來。”波隆蹲下身,“讓我來。”他從提利昂手裏接過短刀和燧石,一打便擦出火花。一塊卷起的樹皮開始冒煙。

“幹得好。”提利昂道,“你雖然是個人渣,但不可否認你很有用。手裏再拿把劍,你就跟我老哥詹姆差不多厲害。波隆,你想要什麽?金子?土地?還是女人?只要想辦法保全我性命,你要什麽有什麽。”

波隆朝火堆輕輕吹氣,火焰頓時躍得老高。“萬一你死了怎麽辦?”

“那樣嘛,起碼有了個真心誠意為我哀悼的人。”提利昂嘻嘻笑道,“我掛了,金子也就沒啰。”

這時火已經燒得很旺。波隆起身,把燧石塞進口袋,然後將匕首拋回給提利昂。“算你公道。”他說,“我的劍是你的了……但別叫我來卑躬屈膝、滿口老爺大人那套,我不當別人的仆從。”

“你也不當別人的朋友。”提利昂道,“我很清楚一旦有利可圖,你會義無反顧地背叛我,就跟你背叛史塔克夫人一樣。波隆,要是哪天真有人引誘你出賣我,請你記住——不管對方出價多少,我都付得起。說穿了,就是我很愛惜我這條命。好啦,那你現在到底能不能幫咱們弄點好吃的?”

“你把馬照顧好。”波隆說著解開系在身後的獵刀,大步走進樹林。

一個小時後,馬匹已經刷洗餵飽,營火也燒得劈啪作響,火上的烤架正轉著一只小山羊,滴下油汁,香氣四溢。“現在只差一瓶好酒配著下肚啦。”提利昂說。

“還要來個女人,最好再多十來個士兵保護我們。”波隆道。他兩腳盤坐在火邊,正拿油石磨長劍。石頭和金屬摩擦所發出的刺耳聲響有種怪異的安全感。“很快天就要全黑。”傭兵表示,“第一班我來值……雖然沒什麽用,好歹待會兒我可以死在睡夢中。”

“哦,我看用不著等到睡著,他們就會過來了。”聞著烤肉的香氣,提利昂不禁口水直流。

波隆隔著營火盯著他。“你有打算。”他平板地說,石頭又磨了劍一下。

“不妨說有一絲希望吧。”提利昂道,“又到孤註一擲的時候了。”

“你拿咱倆的性命當賭註?”

提利昂聳聳肩。“難道有別的選擇?”他伸手從火上割下一小片羊肉。“啊。”他一邊咀嚼,一邊開心地感嘆。油汁從他兩頰滴下。“雖然有點硬,又沒有醬料,但我還是不抱怨的好。之前在鷹巢城,我在斷崖邊跳來跳去,連一粒煮豆子都吃不到哩。”

“結果你卻給了那獄卒一袋金子。”波隆說。

“蘭尼斯特有債必還。”

當提利昂把裝了金子的皮袋扔給莫德時,連莫德自己都難以置信。獄卒松開袋口的繩子,看到耀眼黃金,兩眼睜得像煮蛋那麽大。“我把銀幣留了下來。”提利昂對他歪嘴一笑。“我們本來就說好給金子,所以就成交啰。”那筆錢是莫德欺負一輩子犯人都掙不到的數目。“還有,別忘記我說過,這些只是開胃小菜。哪天你要是覺得煩,不想繼續為艾林夫人做事,就到凱巖城來,到時候我再把欠你的算清。”眼看兩手盛滿金龍幣,莫德當場就雙腳跪下,保證他一定會照辦。

波隆抽出匕首,將肉從火堆上拿下,開始從骨頭上切下一塊塊烤得焦黑的肉,提利昂則挖空兩塊硬面包充當盤子。“假如我們真能回到河間地,你打算做什麽?”傭兵邊切邊問。

“喏,先找個妓女,弄張羽毛床,來壺好酒再說。”提利昂遞出盤子,波隆將之裝滿肉塊。“然後再決定去凱巖城或者君臨,等我想想,關於某把匕首,可有好些問題要問呢。”

傭兵咀嚼吞咽著滿口烤肉。“這麽說來你沒撒謊?那真不是你的刀子?”

提利昂擠出一絲微笑。“你覺得我看起來可像個騙子?”

待他們填飽肚子,夜空已群星密布,一彎新月升上山頭。提利昂將他的山貓皮披風鋪在地上,拿馬鞍當枕頭。“等啊等啊,咱們朋友還沒動靜,真是好事多磨。”

“換做是我,也會擔心其中有詐。”波隆道,“要不是有陷阱,幹嗎這樣大剌剌的?”

提利昂咯咯笑道:“那我們豈不更該唱歌跳舞,好把他們通通嚇跑啰。”說完他哼起了小調。

“侏儒,你真是瘋了。”波隆邊說邊用匕首剔除指甲縫裏的油脂。

“波隆,你對音樂的喜好都到哪兒去啦?”

“你要音樂,當初幹嗎不叫那唱歌的當你打手?”

提利昂嘻笑道:“那一定很有趣。想想他拿豎琴對付瓦狄斯爵士會是什麽情景。”他繼續哼唱著。“知不知道這曲兒?”他問。

“聽得煩了,在旅店或妓院裏常聽到。”

“這是密爾的歌謠,叫做‘我的戀愛季節’。如果你知道歌詞,就會明白寫得有多麽甜美哀怨。我睡過的第一個女孩子以前常唱這首歌,想忘也忘不掉。”提利昂擡頭仰視星空。這是個清朗的寒夜,群星的光輝灑在山間,明亮無情有如真理。“我遇見她的那晚就和現在一模一樣。”他聽見自己說,“當時詹姆和我正從蘭尼斯港騎馬回來,只聽一聲尖叫,就見她朝路上跑來,後面跟了兩個大呼小叫的男人。我老哥拔劍去對付他們,我則下馬保護女孩。她只大我不到一歲,黑頭發,很纖細,那張臉教你看了就心碎。最起碼我的心碎了。雖然她出身低賤,又一副營養不良的樣子,也很久沒洗澡……但就是討人喜歡。那兩個男的先前已經扯開了她穿的破布,背幾乎都露了出來,所以我用自己的鬥篷裹住她,詹姆則把那兩個家夥趕回森林裏。等他跑回來,我已經問出了她的名字和身世。她是個農夫的女兒,自從她爹發燒病死後就孤零零一個人,正準備去……唉,其實要去哪兒她自己也不知道。”

“當時詹姆一心只想逮著那兩個人。強盜居然敢在距離凱巖城這麽近的地方攻擊行人,這可不是件尋常事,他把這當成奇恥大辱。那女孩驚慌失措,不敢一個人走路,於是我提議帶她到附近的旅館,弄點東西給她吃,而我老哥則回凱巖城討救兵。”

“她比我原先料想的更餓。我倆足足吃了兩只半烤雞,又喝幹了一整壺酒,邊吃邊聊很愉快。那年我才十三歲,只怕一喝酒就亂了性。總之等我回過神來,已經跟她躺在床上。她很害羞,但我更害羞,真不知我是打哪兒來的勇氣?我給她開苞的時候她哭了,但事後她吻了我,然後悄聲唱起那首歌,到第二天清晨,我已經愛上她了。”

“你愛上她了?”波隆的語氣聽來饒富興味。

“很可笑,對不對?”提利昂又哼起那首歌。“後來我還娶了她。”最後他終於承認。

“蘭尼斯特家的人娶個農家女?”波隆說,“真有你的。”

“唉,講幾句謊話,口袋裏裝上五十枚銀幣,再找個喝醉酒的修士,一個小男孩能幹些什麽,說了你大概都不相信。我不敢把我的新娘帶回凱巖城,就把她安頓在她自己的小屋裏,咱倆過了兩個星期的夫妻生活。最後那修士酒醒,便把事情前後通通稟報給我公爵老爸。”過了這麽多年,講起這件事竟依舊讓提利昂倍感孤寂,他實在大感意外。或許只是旅途困頓的關系吧。“我的婚姻到此結束。”他坐起身,凝視著逐漸熄滅的篝火,就著光亮眨眼。

“他把那女孩趕走了?”

“他做得更漂亮。”提利昂道,“他先要我老哥跟我說實話。其實……那女孩是個妓女。從那條路到那兩個強盜,整件事都是詹姆安排好的。他認為讓我體驗男女之事的時刻到了,便精心策劃了這一切。這是我的第一次,所以他特意付了雙倍的價錢找了個處女。”

“詹姆說完之後,為了讓我牢牢記取教訓,泰溫大人把我老婆叫進來,交給他手下的衛兵。說實話,他們出的價挺公道,一人一枚銀幣,你說多少妓女值這個價?他叫我坐在軍營的角落,逼我全程觀賞,到後來她賺的銀幣多得拿不完,白花花的銀子順著指縫撒了一地,而她……”濃煙刺痛了他的眼睛。提利昂清清喉嚨,從火邊轉開,朝黑暗的夜空望去。“泰溫大人讓我最後一個上。”他輕聲說,“他還遞給我一枚金幣,因為我是蘭尼斯特家的人,身價不同。”

過了一會兒,他又聽見波隆拿石頭磨劍的聲音。“管我十三歲、三十歲還是三歲,有人敢這樣對我,我非宰了他不可。”

提利昂轉頭面對他。“說不定哪天你會有機會。記得我跟你說過的話,蘭尼斯特有債必還,有仇必報。”他伸個懶腰。“我試著睡一會兒好了。咱們要死的時候記得叫醒我。”

他用山貓皮披風裹住身子,閉上眼睛。地面凹凸不平,又冷又硬,但沒過多久,提利昂·蘭尼斯特竟真的睡著了。他夢見了天牢,但這回他是獄卒,並非犯人,而且他身軀高大,手握皮帶,正抽打著父親,逼他後退,逐漸靠近無盡深淵……

“提利昂。”波隆的警告低沈而急促。

提利昂立時清醒。營火僅剩餘燼,人影正從四面八方朝他們進逼。波隆單膝起立,一手持劍一手握著匕首。提利昂捉住傭兵的手:安靜,別輕舉妄動。“今晚夜風寒冷,諸位何妨過來一起烤烤火?”他對周圍鬼鬼祟祟的人影喊,“雖然我們無酒可以招待,但歡迎各位前來品嘗羊肉。”

所有的動作都停了下來。就著月色,提利昂瞥見金屬反射的光澤。“山是我們的。”樹叢裏傳來一個低沈、堅毅而不友善的聲音。“羊肉也是我們的。”

“羊肉是你們的沒錯。”提利昂附和,“你是誰?”

“當你升天去見你的神的時候。”另一個聲音回答,“告訴他送你上天的是石鴉部的岡恩之子岡梭爾。”他踏開樹叢,走進光線範圍內。來人個子很瘦,帶著個牛角盔,手裏握著獵刀。

“還有多夫之子夏嘎。”這是頭一個聲音,低沈而致命。只見一塊巨石朝他們左邊挪動,然後立起身,變成了人。他的身軀魁梧強壯,看似動作遲緩,全身穿著獸皮,右手拿了根木棍,左手則握著一柄斧頭。他腳步笨重地朝他們走來,邊走邊猛力把兩樣武器對撞了一下。

其他的聲音跟著喊出名字,有康恩、托瑞克、賈戈特,還有些名字提利昂記不完全,但對方一共有十人以上。有些拿了刀劍,其他人則揮舞著幹草叉、鐮刀和樹木削的長矛。他直等他們通通報完姓名之後方才回答:“我是蘭尼斯特部落的泰溫之子提利昂,他是住在凱巖城的獅子酋長。我們很樂意支付吃羊肉的賠償。”

“泰溫之子提利昂,你能給我們什麽東西呢?”叫岡梭爾的人問。他似乎是這群人的頭目。

“我錢包裏有些銀幣。”提利昂告訴他們,“我身上這件鎖甲對我來說太大,但康恩穿起來應該很合身。另外呢,我這把戰斧要是握在夏嘎那雙強壯的手裏,肯定會比他那柄木頭斧威猛得多。”

“半人想拿我們的東西當賠償。”康恩道。

“康恩說得對。”岡梭爾說,“你的銀幣是我們的,你的馬是我們的,你的鎖甲和你的戰斧,還有你腰上的刀子也都是我們的。你只有一條命可以拿來賠償。泰溫之子提利昂,你想要怎麽個死法?”

“我想活到八十歲,喝飽一肚子酒,找個處女含著我的命根子,這才死在自己的暖床上。”他回答。

壯碩的夏嘎第一個發笑,聲響如雷。其他人則不若他這麽覺得有趣。“康恩,去牽馬。”岡梭爾下令,“把另外那家夥宰了,然後把半人抓起來。我們可以讓他擠羊奶,順便討孩子的媽開心。”

波隆一躍起身。“誰想先死?”

“住手!”提利昂厲聲喝道,“岡恩之子岡梭爾,聽我說。我的家族既有錢又有勢,只要石鴉部能保我們平安出山,我那公爵老爸賞你們的金子會多到可以拿來洗澡。”

“低地領主的金子跟半人說的話一樣不值錢。”岡梭爾道。

“我雖然只是半個人。”提利昂說,“卻有勇氣面對敵人。石鴉部呢?等峽谷騎士來了,你們還不是只敢躲在石頭後面,害怕得發抖?”

夏嘎怒吼一聲,將手中的棍棒和斧頭再度撞擊。賈戈特用他那根前端淬過火的木矛戳了戳提利昂的臉。他極盡所能不畏縮。“你們就只偷得到這種貨色?”他說,“殺羊或許可以……還得那羊乖乖認命讓你們殺。我老爸的鐵匠拉出的屎都比這高級。”

“臭小子。”夏嘎吼道,“等我把你的命根子剁下來餵山羊,瞧你還敢嘲笑我的斧頭?”

然而岡梭爾舉起手。“不,我要聽聽他怎麽說。孩子的媽現在都在挨餓,有了家夥比拿金子更有用。泰溫之子提利昂,你要拿什麽來換你的命?劍?長槍?還是盔甲?”

“岡恩之子岡梭爾,這些都不成問題,我給你的遠不止於此。”提利昂·蘭尼斯特微笑著回答,“我會把整個艾林谷都送給你。”

艾德

透過紅堡深廣王座廳的狹窄高窗,夕陽餘暉遍灑地面,為墻壁掛上暗紅色的條紋。龍頭曾經高懸於此,如今石墻雖已為青綠和棕褐相襯、栩栩如生地描繪狩獵情景的掛毯織錦所覆蓋,但在奈德眼中,整個大廳依舊浸潤在一片血紅之中。

他高高坐在“征服者”伊耿寬大而古老的座位上。那是張鋼鐵鑄成、滿是猙獰尖刺利角和詭異扭曲金屬的椅子,它正如勞勃所警告的那般,是張天殺的不舒服的椅子。眼下他的斷腿不住抽痛,這種感覺更是無以覆加。他身子底下的金屬每一小時都越顯堅硬,布滿利齒般尖刺的椅背,更教他無法倚靠。當年征服者伊耿命令手下鐵匠使用敵人投降時的棄械,熔鑄成一張大椅時,曾說:“作國王的不能舒舒服服地坐著。”伊耿這傲慢的家夥該死,奈德陰沈地想,勞勃和他的打獵游戲也該死。

“你能確定他們不是土匪毛賊?”坐在王座下方議事桌邊的瓦裏斯輕聲問。他身旁的派席爾大學士坐立難安,小指頭則擺弄著一支筆。列席的重臣只有他們幾個。前幾天有人在禦林裏瞧見了一只白公鹿,藍禮大人和巴利斯坦爵士便陪伴國王前去打獵,同行的還有喬佛裏王子、桑鐸·克裏岡、巴隆·史文以及半數廷臣。正因如此,奈德才不得不暫代勞勃坐在鐵王座上處理國事。

好歹他還有椅子可坐。在王座廳裏,除了王室家族和幾位重臣,餘人都得畢恭畢敬地或站或跪。前來請願的人群聚大門邊,騎士、貴族與仕女站在掛毯下,平民百姓則在走廊上。全副武裝的衛兵肩披金色或灰色的披風,威嚴挺立。

這群村民單膝下跪,不論男女老少,清一色衣著破爛,滿身血汙,臉上刻滿了恐懼。帶他們進來作證的三位騎士站在後面。

“土匪?瓦裏斯大人。”雷蒙·戴瑞爵士語透輕蔑。“哼,說得好,他們當然是土匪了。蘭尼斯特家的土匪。”

奈德感覺得到大廳裏的緊張氣氛,在場人等不論出身高低,均屏息豎耳傾聽。這也不是什麽新鮮事了,自凱特琳逮捕提利昂·蘭尼斯特之後,西境便宛如一座柴火庫。奔流城與凱巖城均已召集封臣,此刻兩軍正向金牙城下的山口聚集。爆發流血沖突是遲早的事。現在唯一的問題是如何能將傷害減到最小。

滿眼憂傷,若非臉上酒紅色的胎記,本來還算英俊的卡列爾·凡斯爵士指著跪在地上的村民說:“艾德大人,榭爾全村就只剩這些人,其他的都和溫德鎮、戲子灘的居民一樣,通通死光了。”

“起來。”奈德命令村民們。他向來不相信一個人跪著的時候所說的話。“你們通通都起來。”

榭爾的居民聽了紛紛掙紮著起身。一位老者要靠人攙扶才能站起,另一個穿著血衣的女孩則維持跪姿,怔怔地望著亞歷斯·奧克赫特爵士。他身穿禦林鐵衛的白袍白甲,站在王座下方,隨時準備以死保衛國王……或者,奈德猜測,保衛國王的首相。

“喬斯。”雷蒙·戴瑞爵士對一位穿著釀酒師傅圍裙的光頭胖子說,“快跟首相大人說榭爾村發生了什麽事。”

喬斯點點頭。“啟稟國王陛下——”

“國王陛下他正在黑水灣對岸打獵。”奈德一邊說,一邊自忖一個人有沒有可能終生居住在距紅堡僅幾日騎程的地方,卻仍舊對國王的相貌一無所知。奈德穿著白色的亞麻外衣,胸前繡有史塔克家族的冰原狼紋章,黑羊毛披風用象征職位的銀手徽章別在頸邊。黑白灰三色,正是真理的三種可能。“我是國王之手,即禦前首相艾德·史塔克公爵。告訴我你是誰,以及你對這些強盜所知的一切。”

“俺開了……以前俺開了……以前俺開了家酒館,大人,在榭爾,就在石橋旁邊。大家都說俺釀的麥酒是頸澤以南最好的,大人,請您見諒。可是大人,現在全都沒了。他們進來喝飽以後又把剩下的酒倒掉,然後放火燒了房子。本來啊,大人,本來他們還打算要俺命,可他們沒逮著。”

“他們放火把咱逼走。”他旁邊的一個農夫說,“大半夜裏從南方來,把田啊房子啊通通給燒了,誰要是敢上前阻攔就沒命。可是大人,他們不是強盜,因為他們根本不是來搶東西的,他們把我的乳牛宰了之後,把屍體丟在那兒餵蒼蠅和烏鴉。”

“他們還把我徒弟活活踩死。”一個有著鐵匠的肌肉,頭上包了繃帶的矮胖男子說。看得出他特別換上最好的衣服上朝,但那條褲子卻布滿補丁,鬥篷也是風塵仆仆。“他們騎在馬上哈哈大笑,追著他跑來跑去,還拿槍戳他,當成是在玩游戲。那孩子就這樣跑啊,慘叫個不停,最後摔倒在地,被塊頭最大的那家夥一槍刺死。”

跪在地上的女孩伸長脖子擡頭看著高高在上的奈德。“陛下,他們還殺了我娘。然後他們……他們……”她的話音漸弱,仿佛忘了原本要說些什麽,自顧自地啼哭了起來。

雷蒙·戴瑞爵士接過話茬:“溫德鎮的居民躲進莊園,可房子乃是木制,入侵者便將其鋪上稻草,把他們活活燒死在裏面。有些人開門沖出火場逃走,他們便用弓箭射殺,連懷抱奶娃的女人也不放過。”

“哎喲,真是可怕。”瓦裏斯喃喃道,“怎麽會有人如此殘忍呢?”

“他們本來也要這麽對付俺們,幸好榭爾的莊園是石頭做的。”喬斯道,“有人想用煙把俺們熏出來,可那大塊頭說河上游比較有收獲,就奔戲子灘去了。”

奈德身體前傾,手指觸碰到冰冷的金屬。他每根指頭間都是一柄刀刃,尖端是彎曲的利劍,有如爪子般從王座的扶手向外伸展。雖然歷經了三個世紀,其中有些刃葉依舊鋒利逼人。對粗心大意的人來說,鐵王座稱得上機關密布。歌謠裏唱著當初花了一千把劍,經過黑死神貝勒裏恩的烈焰加熱熔解,方才鑄成王座。敲敲打打前後總共花了五十九天,最後的成品就是如今這座邊緣如剃刀般鋒利,無處不是倒鉤和糾結的駝背黑怪物。這張椅子可以殺人,倘若傳說屬實,還真的殺過。

艾德·史塔克並不想坐上來,但如今他高踞於此,而下面的人民前來請求他主持正義。“你們有何證據指明這些是蘭尼斯特家族的人?”他問,同時努力壓抑怒氣。“他們穿了紅披風或打著獅子旗嗎?”

“即便蘭尼斯特的人,也不至於蠢到這種地步。”馬柯·派柏爵士斥道。他是個脾氣暴躁、有如好鬥雄雞的年輕人。雖然在奈德看來,他歷練太淺,又太過血氣方剛,但他卻是凱特琳的弟弟艾德慕·徒利的好友。

“大人,他們個個騎著駿馬身披鎧甲。”卡列爾爵士冷靜地回答,“手中持有精鋼長槍和寶劍,還有用來屠殺村民的戰斧。”他伸手指指這群衣衫襤褸的幸存者中的一人。“你,對,就是你,說出來沒關系,把你跟我說的話都告訴首相大人。”

老人低下頭。“關於他們騎的馬。”他說,“他們騎的是戰馬。我在維倫老爵士的馬房裏做過很多年,看得出其中差異。他們騎的馬沒有一匹是犁過田的,我敢以天上諸神之名發誓。”

“騎好馬的土匪。”小指頭發表意見,“或許馬是他們剛從別處搶來的。”

“這群強盜一共有多少人?”奈德問。

“最起碼一百個。”喬斯回答,而在同時,那位包著繃帶的鐵匠也開了口,“五十個。”他後面的老太婆則說,“好幾百人啊,大人,根本就是一支軍隊。”

“好太太,我相信您說得很正確。”艾德公爵安撫她,“你們說他們沒打旗幟,那他們穿的盔甲呢?你們有沒有誰註意到上面的花紋或裝飾,或者是盾牌和頭盔上的家徽?”

釀酒師傅喬斯搖搖頭。“大人,有的話那敢情好,可他們穿的盔甲樣式都很普通,只有……只有那領頭的,他雖然穿得和其他人一樣,可您絕不會把他和別人弄混。大人,這家夥塊頭可真大,俺敢打賭,那些斷言巨人已死的人沒見過這家夥。他塊頭大得跟頭牛似的,講起話來聲音響得像山石迸裂。”

“一定是‘魔山’!”馬柯爵士大聲說,“這還用問?一定是格雷果·克裏岡幹的好事。”

奈德聽見窗戶下方和大廳遠端竊竊私語聲此起彼落,不安的說話聲也從外面的走廊傳來。在場眾人不論貧富貴賤,都清楚倘若馬柯爵士所言得到證實,代表著什麽:格雷果·克裏岡爵士正是泰溫·蘭尼斯特公爵的封臣。

他審視著村民驚恐的臉孔,也難怪他們如此害怕,他們起初必定以為自己被拖來這裏,是要在國王面前指控泰溫大人為滿手血腥的屠夫——而國王本人正是泰溫的女婿。他很懷疑那幾位騎士有沒有給他們選擇的餘地。

派席爾大學士從議事桌邊沈重地站起身,象征職位的頸鏈不住碰撞。“馬柯爵士,沒有對您不敬的意思,但我們無法就此認定那強盜便是格雷果爵士。國內的大塊頭大有人在。”

“但有人跟魔山一樣嗎?”卡列爾爵士道,“我可從沒見過。”

“相信在場者也沒人見過。”雷蒙爵士憤怒地說,“跟他站在一起,連他弟弟都像只小狗。在座諸君,請睜開您的眼睛吧,難道您們還需要親眼見到他的印章蓋上屍體才肯相信嗎?這一定是格雷果,不會錯的。”

“然則格雷果爵士何必去打家劫舍?”派席爾問,“靠著他的封君老爺,他不但坐擁堅固堡壘,還有自己的良田領地,此人可是個塗抹聖油,經過正式冊封的騎士啊。”

“這家夥是個虛偽的騎士!”馬柯爵士道,“他是泰溫大人的瘋狗。”

“首相大人。”派席爾語氣僵硬地說,“還請您提醒這位‘正直’的騎士先生,泰溫·蘭尼斯特大人是我們王後陛下的父親。”

“謝謝您,派席爾大學士。”奈德道,“您若不提起,只怕我們都忘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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